2025年9月11日我局工作人员对海口美兰特思西点蛋糕店展开日常监督查看。在当事人运营场所货架上发现悬挂有塑料吸管一包(200支/包)。该购物袋包装上标示产品质料:PP(食物用)树脂(聚丙烯PP可微波),未发现生物降解制品标志和产品追溯二维码。现场无法出具该批产品可降解检测陈说书和产品追溯二维码,没有进货凭据,作为免费供给给顾客打包货品运用。涉嫌违背了《海南经济特区制止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规则》第二条的规则,为查明现实,我局立案查处。
经查,2025年9月11日,海口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在海口美兰特思西点蛋糕店(地址:美兰区大致坡镇琼东南街50号)查看时,发现货架上寄存一包(200支)标有“PP”标识的奶茶吸管。该吸管无生物降解标志、产品追溯二维码及可降解检测陈说,系当事人以现金交易从活动商贩处购入,未留存进货凭据,并免费供给给顾客运用。上述行为违背《海南经济特区制止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规则》(2020年12月实施),归于供给制止名录内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的违背法令规则的行为。当事人对现实无贰言,但表明库存为剩余产品,方案后续替换可降解资料。
1.现场笔录,证明2025年9月11日海口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运营场所发现涉案物品:货架上摆放标有“PP”标识的奶茶吸管一包(200支/包),包装无生物降解标志、追溯二维码及检测陈说;现场实行扣押办法。
2.现场查看忽略,证明当事人被查看时正处于运营中,货架上摆放标有“PP”标识的奶茶吸管一包(200支/包),包装无生物降解标志、追溯二维码及检测陈说。
3.海口美兰特思西点蛋糕店运营执照复印件,证明海口美兰特思西点蛋糕店具有合法运营资质,清晰违法主体身份及运营范围。
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詹道柏),证明案子当事人身份真实性,与笔录中被询问人信息(名字、身份证号、职务)共同,承认责任主体。
5.食物运营许可证复印件,证明证明海口美兰特思西点蛋糕店具有合法运营资质,清晰违法主体身份及运营范围。
6.询问笔录,证明本根据与根据1、2、3、4、5彼此印证,证明海口美兰特思西点蛋糕店在运营过程中供给运用海南省制止出产出售运用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塑料制品。
2025年09月26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本案《行政处分奉告书》(海市监美罚告〔2025〕171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任何陈说或申辩
本局以为,当事人海口美兰特思西点蛋糕店在运营过程中供给运用海南省制止出产出售运用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塑料制品的上述行为违背了《海南经济特区制止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规则(2024年批改)》第二条第一款 “在本经济特区内制止出产、运送、出售、贮存、运用下列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的规则,构成运营者运用或许供给运用制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的。”的规则。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制止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规则(2024年批改)》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违背本规则,运营者运用或许供给运用制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的,由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旅行文明、农业乡村、商务、教育、卫生健康、住宅和城乡建设、商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责任责令改正,没收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违背国家相关制止运用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规则的,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处以罚款。”的规则。当事人是个别运营户且规划较小,适用《海南经济特区制止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规则(2024年批改)》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的“……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违背国家相关制止运用一次性不行降解塑料制品规则的,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处以罚款。”
1、罚款1000块钱;2、没收一包(200支)标有“PP”标识的奶茶吸管。
(行政处分的实行方法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分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交纳罚款,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则,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分款,并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救助途径和期限)你(单位)如不服本行政处分决议,能够在收到本行政处分决议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分不中止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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