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标准餐饮环节食物包装袋运用办理,压实运营主体职责,近来,哈尔滨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发布食物塑料袋运用提示,提示餐饮运营者和消费的人,有四类塑料袋不行盛装食物。
食物打包塑料袋是餐饮单位常用的食物触摸产品,若袋子原料不合格、与盛装温度不匹配,高温条件下易形成塑化剂等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搬迁,污染食物,存在食物安全危险。市商场监督办理局清晰,制止运用以下四类塑料袋盛装食物:
1.禁止运用非食物级塑料袋、工业塑料袋、再生五颜六色塑料袋盛装直接进口食物;
2.禁止运用PVC(聚氯乙烯)塑料袋盛装熟食、热食、油性食物等直接进口食物,该原料遇高温、触摸油脂极易分出增塑剂;
3.禁止运用“三无”塑料袋(无出产厂商、无合格证、无食物触摸标识)打包食物;
商场监管部门一起提示,运营者和消费的人可根据盛装食物的温度,挑选对应原料的食物级塑料袋:
1.凉菜、卤味、糕点、降温后的熟食等常温、低温食物(0℃—40℃),选用PE(聚乙烯)原料食物级塑料袋;
2.热菜、热汤、粥品、油炸食物等高温食物(60℃—100℃),选用PP(聚丙烯)耐高温食物级塑料袋;
3.预制冷冻食物、冷冻食材、速冻半成品等冷冻食物(-20℃及以下),选用耐低温专用食物塑料袋。
哈尔滨市商场监督办理局提示,各餐饮运营单位要严厉执行主体职责,做到按温选袋、按材运用、标准操作,从源头防备食物安全危险危险。